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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力小船駕駛訓練

受訓資格

凡中華民國國民或有我國有效簽證之護照,不拘性別,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之教學醫院或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證明者(自用級年滿18歲,營業用級年滿18歲以上,65歲以下)(下載)

受訓時數

自用級48小時

營業用級96小時

訓練費用

自用級16,050元

營業用級19,050元 

報名資訊

請洽本中心各地招生辦事處